玫瑰的花瓣是浓郁的石榴色,坚硬而挺直的花梗将硕大的花朵支撑住,这玫瑰生长在路边的灌木丛中,慵懒地将头颅半垂在一旁的绿叶上。
蜜蜂嗡嗡地在花瓣上徘徊,左摇右晃,像极了慕艾的少年,但却被那花枝与鲜色后的荆刺逼得不得上前。
这样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,一只铁手伸来,粗暴地拽住了纤细的枝干,匕首挥下,便将这朵含泪的野玫瑰给摘了下来,任凭那蜜蜂如何神风冲击,都无法穿透那铁甲,只能在肠穿肚烂中奄奄一息。
削去了花枝上的荆刺和杂枝,与另外七八朵争奇斗艳的玫瑰束在一起,包上粗油纸,这才送到了李悬璎的手中。
经此摧残,这些花朵非但没有失去颜色,反而增添了几分可怜的残缺美,李悬璎将鼻子放在花朵中间,深深吸了一口气,脸上的笑容便绽放开了。
“好香啊,但又不是那种谄媚的香。”李悬璎将花束放到了冯森的鼻子下面,“姐夫,你也闻闻。”
鼻端的香气让冯森的精神稍微振作了一些,他笑呵呵地说道:“我还以为这种野玫瑰没有弗里斯兰那边培育的玫瑰香,没想到却还有几分意趣。”
李悬璎的手指在被削得有些破烂的枝干上摸了摸,不知怎的却突然有几分萧索:“玫瑰虽香,可刺也多。”
虽然不知道她为何感叹,冯森还是上前摸了摸她的脑袋:“哪有那么好的事情,能够两边兼顾呢?”
说话间,一个小校急速跑来,到了近前叉手躬身:“大帅,前方便到铜岭屯了。”
“大约还要多久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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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前方有一条直道,等上了直道,估计只需要两刻钟的时间,便到了。”
从树影婆娑的草地上坐起,拍拍屁股上的草叶,冯森伸了懒腰,瞧了眼外间明媚的太阳:“说近不近,说远倒也不远,走吧,走吧。”
冯森一行从德累斯顿出发,乘了四日船,总算是到达了布拉格,在布拉格的一间原属于本地贵族的乡间宅邸中住下,冯森却不急着与那些犹太阿比们见面,反而往铜岭城那边跑去。
透明的阳光让万物都染了色,黑褐的土地,青绿的藤蔓,洁白的鸟雀,还有五色的翩翩起舞的蝴蝶。
骑在马匹之上,冯森只感觉连风都带上了一丝暖橘色,打在身上是带着一丝暖意却又含了一口凉爽。
近百骑沿着大道土路行进,说是土路,其实就是一条没长草的区域罢了,骑了没多久,一条直道便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。
这条直道大约有四辆马车宽,也就是6到8米,按照设计来说,这些土路都是先将土炒熟,然后钉下木桩,掺入三合土水泥再用木锤夯实。
然后竖起草棚阴干,再阴干之后,继续在上层夯实一层土就够了。
不过考虑到欧罗巴北方阴雨连绵,所以在直道的中央还有一条大约一个马车宽度的石板砖块路,用以阴雨天快速传递消息。
这条路平常是不准走的,假如有人因为走了这条路而阻碍了驿站传递消息,是要打五鞭,苦役三个月的,假如是十万火急的重要军情,那更是上不封顶。
以此为分界线,前方便是宽阔的直道,而后面便是泥泞的土路。
再往前走出没几步,道路的两边就开始出现大片的农场和牧场了,金晃晃的小麦和黄褐色的大豆看得人眼热。
目前冯森这边常见的耕作方式是四圃轮作,也就是第一年和第三年种大豆,第二年种小麦或大麦,第四年种大麦或黑麦。
牧场中划分了土地,用的却是三圃轮作,两块地用来长草和种植苜宿大豆与萝卜,一块地用来放牧。
“这道路的两旁都是犹太人的土地吗?”冯森用马鞭往路边的田地一指,朝一旁的韦贯之问道。
“是的,殿下。”韦贯之骑在马上,一丝不苟地说道,“这段时间,大批的犹太移民从欧罗巴各地移居到此处,在他们的新以色列定居,擅长经商的便出去经商,不擅长经商的,便在此处定居耕作。
不过我听人说,大部分犹太人往往会购买大量的奴隶或雇佣佃农来耕作,自己亲身耕作的相对较少。”
这是自然,现在这群犹太人可有钱得很。
如果说冯森的少府掌控了莱茵河以北的贸易,西不列颠公司掌握了大西洋及其沿岸的贸易,那么犹太人的势力便掌握了整个通往拜占庭的贸易。
在这条香囊之路的贸易路线上,犹太商人的势力起码能占到七八成。
他们与可萨汗国的犹太同胞策应,来往商路畅通无阻,当然他们能得到这样的商业地位,除了自身的努力外,冯森的帮助必不可少。
冯森的支持并非免费的,他要求犹太人在三年内沿着香囊航线建立至少四十个商栈。
加上先前沿线建设到伏尔加和附近的十个,克里米亚到拜占庭和保加利亚的十个,以及冯森自己预计在不列颠、波美拉尼亚、弗里斯兰以及燕国境内的四十个商栈。
应该就是够100个商栈了。
目前,距到期还有半年左右,听鲁本阿比那边说,两个月内,剩下的最后五座商栈必定能完成。
“节帅,那处便是铜岭屯了。”
走了又有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,铜岭屯终于出现在众人的眼中。
之所以管这里叫铜岭屯而不是铜岭城,其原因就在于现在这里还不是一座正经的城市,而是一个大营地。
营地被木墙和栅栏包裹,既有工匠又有士兵,叮叮当当的火星子乱蹦,而地上更是一堆堆的三合土水泥,数百上千的奴隶此刻正手持木锤一下下地夯土,或者拿着铲子一下下地挖出地基。
在不远处,无数的灰白布划分出一处处区域,带着项圈的奴隶们,正麻木地在其中工作,俨然是一个大工地。
在直道旁,每十个奴隶便有一个奴隶队长手持长鞭鞭打,这些奴隶必须被剃光头发和胡须,并在后脑勺上刺字,一方面是防止他们逃跑,另一方面则是待他们脱离奴籍后,等头发长出,不会受到区别对待。
至于那些逃跑的,当冯森的里甲制度是摆设吗?分分钟给你抓回来,唯一的出路就是上山当野人或者去别处。
上山当野人,大部分都是被八旗擒生捉回来继续当奴隶,逃奴可是要在脸上刺字的,而逃出燕国去别处,现在又没有自由市,靠着联保就能当市民,换个地方给别家当奴隶罢了。
留在燕国,哪天燕王过生日,说不定就大赦了呢。
由于先前已经派人通知过了,等冯森等人到达铜岭城的时候,陈崇义带着几个官吏已经等候在门口了。
“拜见燕王殿下。”陈崇义叉手行礼,“自奉天一别,已经一年没见殿下了,殿下近来可好。”
“好啊,好得很,身体倍棒,吃嘛嘛香。”冯森豪爽地笑了起来,翻身下马,来到陈崇义身边。
见到冯森近前,陈崇义则微微侧身,让出身后的一个陌生年轻人,那年轻人朝冯森行了一礼:“拜见燕王殿下。”
“这是?”
“这是营造司新录的官吏,淮南道人,姓王名师节,他出身匠造世家,同时也是本地铜岭城营造的负责人。”陈崇义为冯森介绍道。
“嗯。”不置可否,冯森只是从嗓子中憋一个嗯字,便径直朝营地内走去。
这铜岭城的建设,不仅仅是为了弄来人口,更重要的是,冯森需要波西米亚的铜矿铁矿以及种种金属矿产。
要知道,在后世,波西米亚地区可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金属冶炼和锻造中心,在这个时代,是个只要挖出来铸币就能拿来用的时代,如拉默斯贝格矿井如今年产两吨银,铸币收入超过三万索里达。
但随着商业贸易的加快和官僚系统的扩大,目前冯森手中的金属货币还是太少。
一个乡在上缴赋税的时候,基本就没有实体货币,大部分都是粮食、羊毛、奶酪、干肉等等,不仅不便于保存而且运输损耗还贼大。
例如他给官吏发俸禄,大部分时候都是三分之一用呢绒,三分之一用粮食,三分之一用金属货币,甚至遇上钱荒,还要拿奶酪和干肉来充当养廉奖金。
此外,在商业贸易中,最小的德涅尔的面值都有些大了,其中的各种换算又十分烦琐,那些犹太人老是靠着这种事情,从冯森手上贪小便宜,甚至有染指铸币的趋势。
现在犹太人又跑到这边来了,借着矿山和冶炼优势,以后说不定真要染指金融业了。
要知道,冯森把他们聚集到一地,让他们耕种,一方面是为了同化,另一方面就是让他们聚在一起,总比分散在各地搞事要好。
因此,铜岭城这个未来的铸币和冶炼中心必须要存在,而且必须掌握在冯森自己的手中。
这就是冯森为什么一定要来铜岭城看看,并且,未来他至少要在这个大工地中待上一到两周。